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

Apple欲廣泛應用觸控螢幕技術 早於2007年6月申請專利

鉅亨網編譯吳國仲.綜合外電
2008 / 12 / 29 星期一 22:43

根據 《Bloomberg》報導,美國消費電子產品大廠 Apple Inc.( AAPL-US)已針對一項軟體提出專利申請。此軟體將允許使用者在觸控螢幕上以「橫移或縱向移動」的方式操控電腦與手機。

根據美國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(專利商標局)所公佈之資訊,Apple的系統使用者將可透過在螢幕上移動─不用按鍵─來進行插入空間、換行等文字處理動作。

研究機構NPD Group 11月曾表示,Apple iPhone 3 G上市不到3個月的時間即超越 Motorola Inc.(MOT-US) 的Razr成為第 3季最熱銷手機。該款手機的套點即在於觸控式螢幕,不但可由手指點擊與橫移的方式操縱,還兼具虛擬鍵盤功能。

依據 Apple的專利申請書中指出,這種新形態的操作方式,甚可延伸應用至桌上型電腦、筆電、個人數位設備以及音樂播放器等。

Apple係於2007年6月公佈申請這項專利,並要求於遞交申請後的18個月內不得對外公佈。Apple發言人Amy Bessette目前尚未對此消息作出評論。

沒有留言: